1 、 招标条件
Y+文化艺术综合体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8-330212-04-01-10505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日丽中路与前河南路交叉口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已由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批准文号2403-330212-04-01-305334,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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