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3-440114-04-01-937133 | ||
投资项目名称 | 花都汽车产业基地赤坭园区赤坭大道北一地块一光伏组件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花都汽车产业基地赤坭园区赤坭大道北一地块一光伏组件建设项目检测监测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花都汽车产业基地赤坭园区赤坭大道北一地块一光伏组件建设项目检测监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古树大道以东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 95137.34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 168441.05 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 165408.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9592.3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249276.8 平方米,容积率 2.07。建筑基地面积 102277.68 平方米, 建筑密度 61.84%,绿地面积 17514.84平方米,绿地率 10.59%。新建 4 栋生产厂房、4栋仓库、一栋办公楼及食堂、宿舍楼2栋,辅助用房若干。建设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弱电及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防雷、高低压配电、电梯采购与安装、室外工程(包括绿化、广场道路、室外管网、室外照明、标识工程、围墙、大门及入口、外水工程、外电工程等)及配套设施工程等项目。本项目最大单体面积约 31801.92平方米,建筑最大层数为 5层,最大高度约 24.45米。本项目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市政实体检测、建筑幕墙检测、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智能建筑(弱电)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水质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和监测的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和监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和建筑物主体沉降监测工作而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做好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3)检测和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根据监管部门要求通过市住建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和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5)负责检测和监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6)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由第三方单位检测和监测项目外,招标人另有要求的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投标人有资质的,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和监测方案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且结清检测和监测费用之日止。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50.4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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