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石佛寺社会管理中心中央空调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镇平石佛寺社会管理中心中央空调安装工程(二次)已经镇平县财政局镇财采购GK-2024-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平县石佛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平石佛寺社会管理中心中央空调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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