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现对市检察院技术综合楼维修项目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发包,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ZQ-F-20251031
2、项目名称:市检察院技术综合楼维修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3、项目实施地点:市检察院
4、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5、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34号
6、项目类型:服务类
7、最高限价(费率):收费标准的80%
、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9、服务(发包)范围:市检察院技术综合楼维修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概况。
10、服务周期:自检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二、项目概况等: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院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技术综合楼及配套附属设施进行维修,主要包括外墙面维修、屋面维修、外窗更换、走廊及电梯厅、卫生间吊顶更换、外墙雨水管更换、外墙冷凝管更换、屋面避雷带更换、围墙维修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服务范围
2.1、检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方案编制(含检测清单,并经审查通过后予以实施)、质量巡检、抽检、合同完工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包括:①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②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③质量巡查:协助委托人开展工程现场巡查及内业资料检查等,并提供相应的成果资料。④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测项目、频率及检验方法等进行检测和质量评定。并提供上述检测工作相应的成果资料。
2.2、检测单位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检验评审标准及相关工程检测规范,符合本项目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发包范围内的工程进行过程检测。检测单位要按规范及委托人要求的内容和频率进行检测,对关键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平行验证试验,对工程外观进行检查、记录,对监理、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内业资料进行审查,完成相应检测、审查报告,参加委托人组织的质量检查和综合督查。实际检测频率、检测项目必须满足项目竣工验收质量评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要求并出具质量评定报告。
3、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费率):本项目最高限定费率为收费标准的80%,且项目总费用不超过5.35万元(如最终测算的费用超出5.35万元,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检测项目具体收费标准参照的选用顺序为:
(1)《安徽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13】137号文);
(2)《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行业指导价》(建质安协【2019】16号文);
(3)《关于我省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4】144号文);
(4)《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3】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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