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6,732,6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1.1,澄清为: 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注册土木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职称市政相关专业包括市政工程、燃气工程、岩土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设备动力等(若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或专业为勘察设计的,应提供体现市政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第一章 招标公告——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3.同类工程界定,增加条款: 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上五年度须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工程总承包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