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优秀历史建筑修缮工程(空调系统)(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JHZBCZ-G1003 三、项目概况: 某部优秀历史建筑修缮工程(空调系统)施工招标项目,项目规模2650平方米。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不接受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及外资企业投标。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连续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自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应为成立3年以上的无任何外资参股的企业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6)3年内参加政府(含军队)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诚信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子、母公司不得共同参加此次招标,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含不同企业股东在同一企业任职),历史股东和管理人员存在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8)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9)业绩要求:2022年以来(近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空调工程或暖通工程已竣工验收完成的项目类似业绩; 注:需提供项目成交通知书和有效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作为证明(合同可以不牵涉到相关商业机密信息,但须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名称、项目名称及内容、合同金额、签署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 (10)项目负责人资格: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时不得调整,不得有在建项目(通过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https://ciac.zjw.sh.gov.cn/查询、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至 2025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 ,下午 14:00 至 16: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上海 上海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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