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概况 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 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09 月15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5-10336
2.项目编号: HBZC-2025-0808
3.项目名称: 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11183.8元
6.最高限价: 511183.8元
7.采购需求: 为蕲春县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购买空调机组(中央空调和风管式空调)共18套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应是合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需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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