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招[2025]8号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予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普洛康裕新区3号餐厅建设项目空调新风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2.2招标范围:新风处理机、新风净化换气机、新风机;空调及相关冷媒管冷凝管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包括但不仅限于:室外机、室内机、控制系统、无线遥控器、有线控制器、分支器、信号控制管线、室内外机底座、安装螺栓、隔震垫、支撑架、固定材料、包敷材料、制冷剂、冷凝水管、风管与铜管及其保温、风口)等全部设备和部件以及整个系统的管路和控制线路敷设及接线,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清单。
2.3项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江南二路333号。
2.4工期要求:在满足安装条件后需在60日历天内完成室内外机及管线安装,具备调试条件后30天内完成调试。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验收规范、规程等规定。
2.6缺陷责任期2年,质保期2年(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均自项目整体竣工备案之日起算),同时乙方需对压缩机等主要零部件质保期限作承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在经营招标产品方面应有相当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近3年在本地区无不良售后服务记录。
3.3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厂家授权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3C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期财务审计报告等。
3.4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空调、新风采购安装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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