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彩蝶园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纪要:
1、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落实省住建厅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等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建筑函〔2024〕17 号第三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类办法时,对招标控制价≥0.3 亿元的规定。招标文件投标须知34.2其他14、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落实省住建厅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等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建筑函[2024]17 号}》文件要求,优化投标入围办法,本项目第三章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第 2.2.2 条款修改为: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数量多于 150 家时:不符合漳建筑函[2024]17 号相关规定。
答: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第1节 第40项 第14条款删除。
2、问:①安装工程的空调工程中编码为030701003001---030701003012清单项,其描述的设备在人材机表格中的设备单价高于清单综合单价。请仔细核对并回复。②安装工程的空调工程(超高)中编码为030701003013---030701003016清单项,其描述的设备在人材机表格中的设备单价高于软件综合单价。请仔细核对并回复;
答:本项目招标清单及招标控制价XML已重新上传。
3、问:土方工程余方弃置外运运距按5km考虑计取。此规定未按闽建〔2024〕9 号文的要求明确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补充及修改:
1、本项目招投标监管部门漳浦县农村农业局 修改为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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