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赣建饶信招字【2024】第 051 号
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饶信发改字(2023)7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的概况:
1、项目名称: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特警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2、工程建设地点:上饶市广信区罗桥街道天佑大道北侧、市消防应急保障基地南面。
3、建设规模:地块总用地面积为8647平方米(约12.97亩)。拟建队员宿舍楼一栋(可容纳360人的宿舍及食堂,业务用房一幢(包含一个接处警大厅),犬舍用房,地下停车场一个,以上总建筑面积9000至10000平方米之间。室外道路、训练场、绿化面积约为7000平方米。
4、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804.92万元。
5、设计费:设计费为 78万元。
6、招标范围(设计内容):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基坑支护设计、抗震支架设计、幕墙设计、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外立面设计、园区雨污水管道设计、园区道路改造设计、道路景观设计、绿化亮化设计、智能化设计、防雷设计、绿建设计(含检测)、节能设计、抗震设防及海绵城市等相关配套设计和合理性论证、图纸交底等全过程设计,以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设计变更、施工难度问题等,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应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通过各部门审批及图审。
7、设计周期:45个日历天,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单位介绍信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本企业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缴费满六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 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业绩材料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一个在开标当月前 60 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工程合同价2804.92万元(即达到2804.92万元的 80%均符合)或建筑面积达到9042.5平方米(即达到9042.5平方米的 80%均符合)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一律凭供 2 种以上(含 2 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原件、主要施工图(最终确定的总图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专业施工图)原件、设计审查备案表原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
6、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缴费满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7、设计单位还须配备的专业设计人员,要求如下:建筑专业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结构专业人员(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电气专业人员(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给排水专业人员[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暖通空调专业人员[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各一名。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缴费满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8、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 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在江西省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 ;
9、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为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银行保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电子投标,以上资格要求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资格标中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扫描件应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的若中标后须提供原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未按要求提供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三、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方案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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