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制化厂房项目(扬州博恒新材料定制化厂房及配套建设项目)-生产厂房二工程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制化厂房项目 已由 扬江高管[202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制化厂房项目-生产厂房二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地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以北;赵苏公路以西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34907.13㎡
2.3 招标范围: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制化厂房项目(扬州博恒新材料定制化厂房及配套建设项目)-生产厂房二工程所有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智能化、净化等工程)范围内涉及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40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65万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其它:监理业务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投资控制;(2) 工期控制;(3) 质量控制;(4) 信息管理(5) 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10)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11)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的审核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
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1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4.2 现场施工监理人员数量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1人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需提供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天的项目总监在当地招投标监管系统中反映总监在手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省外企业提供省系统中反映外省企业资格核验通过的网页截图。
2)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
文章推荐:
jdffjsz2023060006008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制化厂房项目(扬州博恒新材料定制化厂房及配套建设项目)-生产厂房二工程监理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