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比条件
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办公楼中央空调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拟启动本项目的询比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办公楼中央空调工程
2.项目编号: XRSY-XB-2024002
3.项目概况:兴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办公楼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兴瑞汇金国际产业园区,用地为商业用地;东至梅河公园,西至新港大道,南至洵美街,北至舜英路。
4.采购范围: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办公楼中央空调工程,具体项目的施工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等全部相关资料)及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为准。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6.工 期:30日历天。
7.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且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询比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建筑机电安装类或建筑工程施工类(总承包或者专业承包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供应商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成交),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询比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询比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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